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最新动态 / 正文

我州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作者:浏览量: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要求,此次区域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范围是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自谋职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定额调整的标准为月增加40元。挂钩调整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养老金2元,按本人2016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73%增加调整。倾斜调整2016年12月31日年龄满70周岁的人员增发30元,年龄满80周岁以上增发50元;对在云南地区退休的调整标准:一类地区每月增加5元、二类地区每月增加10元,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楚雄州的双柏、大姚、牟定县为二类地区,楚雄市及其他县为一类地区。企业退休军队转业干部经本次调整还低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我州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经努力,于8月1日完成个人养老保险数据审核及资金调拨,并将调待增发的1至7月养老金和8月份的养老金及时发放到到退休人员手中。此次全州参加养老金调待增发的企业退休人员共计47743人,月平均增加养老金147.42元,调整后全州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2227.36元。(楚雄州人社局 李跃东)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