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楚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数量逐步增加,对人社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今年,州人社局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强化面商协商,注重吸纳建议,创新工作机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对每年收到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高度重视,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局党组的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一是实行领导责任制。坚持以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和牵头单位负主责,各承办单位的分管局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的“四级责任制”。今年,州政府交办会结束后,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了办复工作专题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州委政府对办复工作的要求,明确了提案办理要坚持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办理方针,要求分管局领导和牵头单位切实抓好提案办理工作,将办理任务层层分解,按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归口办理的原则,积极主动、协调有序地组织开展办复工作,确保办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出实效。二是召开办理建议和提案专题会议。由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认真对照分配承办的州人大建议和州政协提案清单,结合分管领导和科室职能职责,及时分类梳理后,草拟了《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州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明确建议、提案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并将44件提案按照主办、协办层层分解办理任务,提交局党组讨论确定后印制成书面文件下发。今年5月22日,我局召开了州人社局建议、提案交办会,明确提出了“思想认识要再深化、面商沟通要再加强,办理实效要再提升,续办续复要再完善,办理责任要再落实”的五项具体要求。受局主要领导委托,分管建议提案工作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局属18家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现场接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三是明确责任实效。明确在办理工作中,我局各建议和提案承办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严格把好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树立办理实效观念,按规定时限、规定格式办结,不得拖延;摆正主办与协办的关系,主办单位负总责,主动联系沟通,协办单位分担子,不推诿扯皮;做好建议和提案“办前、办中、办后”的沟通协调,主要突出“办前”的了解实情,“办中”的寻求共识,“办后”的结果答复;分清办结类型,对代表、委员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采纳的为A类,已经列入计划或规划将逐步解决的为B类,因条件限制目前难以解决的为C类。今年我局主办并办结的39件建议和提案中:A类建议和提案各17件,B类提案1件,C类提案4件。
二、改进方式,强化办理环节
一是实行“全程跟踪”负责制。每件建议和提案从分析研究到联系面商、书面文字的答复,再到代表、委员的意见反馈等程序都有一名局领导牵头负责,具体主办的责任科室负责办理,协办科室积极配合支持。在做出正式答复面商前分管领导严把政策关、质量关、文字关,确保引用政策准确,代表、委员意见清晰,答复表述得体。二是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在建议和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局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先协商、再办理、后答复”的程序认真办理。把沟通协商作为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必经环节,要求分管领导必须参与建议和提案的面商,主动加强与建议和提案者沟通。坚持做到“三联系”,即办理前联系。进一步了解代表和委员提出提案的意图,在调查了解的前提下,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办理中联系。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和委员多联系、多沟通,在取得基本共识后,根据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答复意见;办理后联系。办理答复后,认真了解委员对办理情况的评价,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努力在协商中达成理解和共识。代表和委员在楚雄的,我们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主要采取登门拜访或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面商;在其他县的,由党组统一安排,按我局党组成员联系县市的分工,由联系代表和委员所在县的副局长带队、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参加,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实在没有条件面对面沟通的,均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委员进行交流和征求意见。四是加强督查指导。在办理过程中,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了解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办理工作进度。
三、强化落实,促进人社工作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把有益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到行政决策和工作部署中,注重“办理工作”和“中心工作”两手抓,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解决中心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重点工作发展的动力来认识和对待。如:关于医疗保障方面是政协委员比较关心的问题,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涉及的议案提案有14件,我局在2012年制定了《关于社区获得性肺炎等35个病种实行按病种结算通知》;2014年制定了《关于参保职工和居民尿毒症与重症性精神病医疗费用结算报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5年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后,2016年11月起,在全州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工作;2012年启动了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2017年7月成功完成了楚雄州医保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年内有望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直接结算;2017年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楚雄州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楚雄州2017年医疗保险健康扶贫工作方案》;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涉及的建议提案有5件,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在全省确定的我州元谋县作为试点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已经着手草拟制定我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关于就业创业方面的问题,涉及的建议提案有4件,2016年制定了《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现创业的实施意见》,同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双创”工作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强化政策服务和人才培养,优化创业环境,狠抓创业培训,加大创业扶持,搭建创业平台,采取“送出去、引进来”方式,助推就业创业。(楚雄州人社局 周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