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社动态 / 最新动态 / 正文

楚雄州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作者:段芳浏览量:

2018年是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3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41号)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楚雄州州本级和十个县市于2018年9月19日全部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州涉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6278人。

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人员范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于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二、调整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2、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按本人2017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不含独生子女费)的1.3%调整增加。

3、倾斜调整:在定额调和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17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增发基本养老金3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增发基本养老金50元;按退休时单位驻地在我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照一类地区(州本级、楚雄市、南华县、姚安县、永仁县、元谋县、武定县、禄丰县)每人每月增加3元,二类地区(双柏县、大姚县、牟定县)每人每月增加8元。(楚雄州人社局 段芳)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