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6日至7月31日,州委第六轮巡察第六巡察组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12日,州委巡察组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领会精神不深不透,在谈话中能准确回答‘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基本知识的干部仅为少数”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开设“人社知识大讲堂”,编印《楚雄州人社局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点243个》,加大学习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针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的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有主题、有材料汇编、有中心发言人、有主持人总结讲话、有记录”要求,9月29日,11月13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别主持召开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已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3.针对“‘放管服’改革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9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州人社局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扎实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于2018年10月30日全面完成整改。
4.针对“部门深化改革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局党组向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上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暂缓按新批复“三定方案”进行机构及人员调整的请示》,10月22日,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同意我局的机构及人员调整工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时一并调整。
(二)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宣传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支部结合开展“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常态化加强学习。
2.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2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完善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压实。
(三)关于“贯彻落实州委‘1133’发展战略和州委主要领导对人社部门提出的五点要求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州委“1133”发展战略和州委主要领导对人社部门提出的五点要求促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站在全州“一盘棋”大局中思考、谋划、推动人社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未深入具体研究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工作任务和教育管理党员的相关措施办法”的整改情况。印发《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的意见》,完善局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的责任清单。局党组每年听取2次以上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机关党委书记每个季度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局党组成员每年与分管科室、所在党支部研究党建工作2次以上。
2.针对“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的整改情况。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向每一个党支部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台账,提高干部职工中党员比例。目前,正在培养1名入党积极分子。
3.针对“局机关党委抓党建工作满足于开会布置、下发文件,指导督促检查少”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建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四个年”工作督查机制的通知》,8月份以来,各党支部每月均开展一次交叉督查。
4.针对“党支部工作开展参差不齐,机关党委下属的11个党支部中有10个党支部2017到期至今未换届”的整改情况。各党支部已于10月19日前全部完成换届。印发《“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党费日”“党员积分制管理”“政治生日”等8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8月份以来,各党支部每月均组织开展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走过场”的整改情况。10月20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意见78个,达到红脸出汗治病、鼓劲加油团结的效果,已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针对“党组织活动存在娱乐化、庸俗化”的整改情况。建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报备制度,8月份以来,各党支部活动内容均以党史、党规、党性教育为主,没有娱乐化、庸俗化的现象。
3.针对“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制定《中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做到人人发言、事事表态。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第14次局党组会议上,已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4.针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党组会议记录由专人记录,做到详细准确记录会议情况和每一名党组成员表态意见,存在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
(三)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到位,选拔任用干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研究制定《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细化进人管理、干部考察、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相关具体要求,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全程记 实工作,提升选人用人的科学化水平。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不重视,风险点找得不准,缺少有效的防控措施,督查不到位,廉政风险普遍存在”的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健全对外公开权力运行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岗位风险点的通知》,梳理细化74个廉政风险点,每季度进行一次排查。
2.针对“对下属企事业单位军转干校、黄土坡工作站、金泰公司、志成公司监督管理缺位”的整改情况。出台《楚雄州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局党组每年、分管领导每季度分别听取1次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汇报。
3.针对“执行规定不严,多次违规接待”的整改情况。及时完成违规接待费用清退,制定《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修订)》,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的对象、范围、标准及程序,修改完善各项经费报销审核和复核的程序。
4.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的整改情况。及时清退上缴违规发放的奖金、津补贴等各类费用。完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局党组会议每个季度、党组书记每月 分别听取1次经费开支情况汇报。
(二)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存在不愿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未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合理配备工作力量,大量使用聘用人员”的整改情况。制定《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方案》,严格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审批程序。
2.针对“有的工作人员对待群众‘生冷硬’”的整改情况。研究制定《中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社部门行风建设的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窗口行业工作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3369170;电子邮箱:13607251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