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劳务派遣许可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查检我州劳务派遣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从2019年3月起,用1个月的时间对我州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格的单位开展年度核验工作。
对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依法进行年度核验,是相关法规赋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法定职责,检验工作将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资质单位上年经营情况进行审核查验,重点查验劳务派遣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云南省规范劳务派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情况。
查验采取书面材料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核验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核验结果为基本合格的,由行政许可机关督促指导其对存在问题要加以改正,下一年度核验时应达到合格的标准,否则下一年度核验结果为不合格;核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由行政许可机关发出书面限期整改通知,两次年度核验为不合格的,将按规定吊销行政许可经营资格。
核验结果将在州县(市)两级人社部门网站公告,接受社会和被派遣劳动者的监督。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将由劳动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楚雄州人社局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