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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题组织全州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新修订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培训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1日作者:周翠英浏览量: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已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进一步加深全州人社干部对新法的理解把握,做好新旧法衔接适用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先行自我纠错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人社建设。2月29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集中学习培训。十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培训。

本次集中学习培训邀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聘请法律顾问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马兴律师和云南兴滇律师事务所唐文彬律师进行专题授课。2名律师分别就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关内容和结合人社领域行政执法过程中被复议案件办理的相关业务进行讲解授课,使参训人员对行政复议工作原则、要求、程序和新法适用有了更加系统深入的认识,为新法实施后依法解决人社领域行政复议新情况新问题打下坚实的法理基础。

本次专题培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庆军主持,并在培训前提出学习纪律要求,在培训结束就新法的贯彻执行和下步做好人社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人社部门要认清形势任务,增强做好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有效保障人民权益,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各县市人社部门要通过此次学习培训,认真对照查找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并及时加以改进,以问题的整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提升,不断提高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要在下步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人社干部行政执法能力的提升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人社各板块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学习培训,主动适应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升人社干部队伍行政执法能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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