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职工社保转个人社保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0-06-11 |
联系人姓名 | 王 |
留言人单位 |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因疫情影响,已于2020年1月离职,职工社保从2020年1月断交,但是上次去问,说是一年只能办理两次个人社保,请问1、什么时候可以办理职工转个人社保,2、之前这几个月断交的社保能补缴吗,3、如果转了个人社保,后面找到工作,能直接转成职工社保吗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人社局网站管理 |
回复时间 | 2020-06-12 |
回复内容 | 您好,首先您需要确定在原公司上班期间是否存在社会保险欠费行为,若没有欠费,则需要原公司劳资人员到所参保的经办机构做减员处理,待7月份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公布后,从您离职开始缴纳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直到您找到新的就职单位并由新单位继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单位参保的企业职工养老险属于同一险种,只是在缴费比例上有所区别。您需要根据您的劳动合同具体情况办理转入和转出。由于留言不够详细,具体要如何办理,请你带上您的身份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险参保相关证件,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咨询办理。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