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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41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谭成兰等三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谭成兰,女,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2年11月8日上午10:00左右,在餐饮中心雁塔校区食堂操作过程中不慎扭到腰部,导致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文一妃,女,楚雄州博物馆(聘用人员)职工。2022年8月18日上午09:12左右,上班期间在楚雄州博物馆展厅楼梯处不慎摔倒,导致右脚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3、李发金,男,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公司(双柏电信公司)职工。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40左右,在双柏县法脿镇麦地村委会下村进行电信业务宣传时,因路面砂石打滑,不慎摔倒,导致左膝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