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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40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孙宏云等二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孙宏云,男,云南方信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2年10月24日13:00左右,在楚雄州烟草公司物流分公司分拣车间进行分拣卷烟的装车工作,完成工作后从车厢下来时,不慎从装车平台摔下,导致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范仕味,女,楚雄州人民医院(事业)职工。2022年10月21日上午9:00左右,从眼科送核酸采集本到发热门诊时,不慎在发热门诊跌倒,导致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