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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 (2022)第24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张仕侯等2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张仕侯,男,云南永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6月18日上午11:21左右,在云南永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兴果园挑水浇菜的过程中不慎滑倒,导致受伤。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张生成,男,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2年4月28日下午17:40左右,根据公司工会安排参与组织军企篮球友谊赛,在军分区篮球场比赛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受伤。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