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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23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曹宇林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曹宇林,男,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2年6月10下午17:00左右,按照学校安排到校门口接广告公司的物料,搬运物料返回时在商贸中心办公室门外不慎滑倒,导致左小腿开放性损伤。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