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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23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曹宇林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曹宇林,男,楚雄师范学院后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2年6月10下午17:00左右,按照学校安排到校门口接广告公司的物料,搬运物料返回时在商贸中心办公室门外不慎滑倒,导致左小腿开放性损伤。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5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