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19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兵等2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李兵,男,楚雄盛世舒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5月10日下午16:30分左右,在新烟厂厂区经警楼前训练场进行防水带训练时,不慎被防水带绊倒,导致左股骨干损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陈东,楚雄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3月28日上午7:46分,陈东在南华公司组织相关员工召开周例会,10:37分左右出发前往姚安分公司,11:30分左右,陈东到达姚安源泰四季花语项目工地现场,协同工程部经理张晓刚查看工地现场过程中,因身体不适返回办公室,11:45分左右从办公室回宿舍吃药,并发微信给速推综合部副经理王培均说身体不适不吃午饭了。12:13分左右,陈东打电话给同事张晓刚让送他去医院,张晓刚叫上同事王培军、段钰炜共同前往。王培军、段钰炜到宿舍去叫陈东,两人搀扶着陈东到了张晓刚车上送往姚安县人民医院就医。12:46分左右收治急诊科,15:30分左右转入重症医学科,18:35分左右做了侧脑室穿刺外引流术,3月30日上午11:09分临床死亡。经医院诊断为:脑出血并中枢呼吸循环衰竭。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视同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5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