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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14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刘永林等2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刘永林,男,楚雄云星铜材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3月13日下午13:10分左右,在公司车间操作使用冲床冲压不锈钢钢片工件时,不慎受伤,导致右手示指受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申晓燕,女,楚雄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员工。2022年3月28日上午8:30分左右,在办公室打扫卫生整理书柜时,不慎从凳子上摔倒,导致L1-3椎体右侧横突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17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邮编:675000,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