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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7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蒋苏贵云等2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苏贵云,男,楚雄盛世舒苑实业有限公司(楚雄烟厂)员工。2022年1月27日下午15:30分左右,在楚雄新烟厂卷包车间高架库烟道进烟口保养设备从烟道跨过时,不慎摔倒,导致左足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刘俊麟,男,云南方信劳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楚雄监狱)员工。2022年2月9日上午换防进入监管区执勤,晚上21:00时执勤期间在卫生间不慎滑倒,导致右膝关节损伤。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1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