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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2-0129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9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1年,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推动人社事业上了新台阶。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组织保障到位,法治建设基础不断夯实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并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和各项具体工作中。

1.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事务,每年按照规定向党组报告法治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全局的工作思路,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主管”,分管领导“主抓”,局属单位和内设科室“主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健全完善定期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组会、局务会、班子碰头会以及不定期的专题会,研究法治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人社重大问题和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到实处。

4.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依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执法人员出庭应诉,参与庭审,有效提升了行政机关的法纪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以及依法行政意识。

5.持续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按州普法办要求,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6.继续完善法律顾问聘任制度。聘请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和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授权委托处理本机关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其参谋顾问作用,对人社重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重大事项和集体讨论决策,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共同做好政策风险防控。

7.坚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

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完善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本部门法制机构审核的材料一律不上会研究。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修改完善并提出意见建议。此外,按规定清理现行的规范性文件,我局代州政府起草并印发的《楚雄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楚政通〔2004〕89号)因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还未完全结束,暂定继续使用外,我局未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形式丰富多彩,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州委依法治州办相关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计划、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推进人社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围绕部门职能专项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一部手机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依托活动扩展宣传。持续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和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加大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今年3月26日,“四万三进”和人社法规“五进”活动启动仪式在楚雄市桃源湖体育广场启动后,州、市人社干部宣传队员分6个组,分别深入楚雄市东瓜镇东瓜社区、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宇泽半导体(楚雄)有限公司、楚雄市子午镇人民政府、楚雄市东华镇本东村委会、玉楚高速项目搅拌站、楚雄神威斯普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市公交公司、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楚雄市良木职业中介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讲服务活动,为基层干部、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广大城乡居民宣传好、解释好、落实好各项人社政策,努力破解群众关心、关注的人社领域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面向群众,贴近生活,一方面提高了机关干部服务基层的觉悟和意识,同时,提高了人社政策法规在基层群众中的知晓度和认同度。

三是聚焦工作重心重点宣传。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的安排,人社系统开展社保基金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确保专项行动见效,我局先后在《楚雄日报》刊载社保政策3期,在楚雄广播电台“金色热线”栏目上线6期,分别就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保热点、焦点问题,结合现行政策、法规进行了宣传、解读。为积极应对疫情给就业创业关注带来的冲击,确保就业形势和社会稳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先后收集、整理和发布疫情期间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政策公告2期,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就业”“保就业”。截至12月31日,全州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37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8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9万人;全州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7%,比省厅下达控制目标4.2%低1.33个百分点,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73万人。持续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措施落实力度,扶持创业创新。全州新增发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4236(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7.92%,贷款金额8.09亿元。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全州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负担7064万元,惠及5322户企业。发放普惠性、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2942.48万元,惠及2125户企业;发放就业补助资金24599.18万元,惠及110275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先后召开座谈会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100余份,在各类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条幅1100余条,在广播电台制作宣传节目5场次,接受咨询2800余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提高了《条例》知晓率,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为《条例》的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注重时间节点扩面宣传。12月3日,按照州普法办安排,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科室(中心)到栗子园社区开展“宪法进社区”相关活动,宣传宪法和人社政策法规,扩大法律法规知晓面,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在机关办公楼三楼设立法治专区、“法治宣传走廊”,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此外,结合“全国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阵地,让法治宣传“有血有肉”并走深走实。

(三)措施坚强有力,行政执法能力不断提高

1. 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与执法。组织行政执法证到期、失效、无证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取证换证培训、考试,保障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切实加强人社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依法治州办要求,2021年先后组织执法证到期的2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换证培训、考试。同时,按要求全面更新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

2. 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事前事后公开制度。事前公开,在人社网站上公开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及依据信息、“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流程图、“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信息。事后公开,公开工伤认定结果(25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8个企业抽查结果、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等信息。二是完善记录制度。在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的同时,规范文字记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目前,劳动监察共有执法记录仪30台、调解室一间、信访监控系统一套。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受案范围、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流程图、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须知等制度均已上墙。州、县市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均已在人社网站公布,全州每一个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工地均已设置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确保了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三是建立审核制度、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重点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3. 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一是成立了“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细化案件移送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二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面覆盖。三是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违法违纪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限制。

4. 加强行政执法,及时查处举报投诉违法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对不合法的用工主体、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企业严肃处理,以保障各项法律落到实处。2021年,对违规企业实行行政处罚1件。会同州公安、住建等部门,积极稳妥解决所属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力度,有效的防范和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州共巡查在建工程项目1432次、企业983户次,追回欠薪(含部分工程款)11646.78万元,涉及农民工5337人。

5.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2021年,累计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5件,已开庭15件,收到一审判决书13件:维持11件、驳回2件。二审开庭6件,收到判决书6件:维持6件、驳回0件。一 审、二审我局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出庭率100%。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4件,受理14件。其中,我局办理1件,被复议13件。被复议的13件行政复议,4件主动撤回,8件维持,1件正在复议中。

6.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畅通信访工作渠道,积极稳妥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2021年,全州人社系统共接待办理各类信访事项884件次,涉及1117人次,其中:群众来信652件,涉及754人;群众来访232批次,涉及363人次。州本级共办理信访事项85件,涉及95人次,比上年同期下降37.66%。其中网上信访73件,涉及80人(国家信访局转办1件,省信访局转送1件,州信访局转来人民网信访件8件、网上投诉10件,书记州长信箱2件,省人社厅转送27件、厅长信箱6件,直接致信州人社局13件,通过州人社局官网平台由信息科转送5件),占信访事项的89.58%;书面来信7件,涉及8人,占信访事项的8.33%;群众来访5批次,涉及7人次,占信访事项的2.08%。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答复14条、州政府网站在线答复721条;“12345”平台32件;回复率均达100%。强化仲裁机构效能建设,积极参与“平安楚雄”和基层治理活动,依法及时公平公正作出裁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州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57件,涉及劳动者757人。其中:仲裁调解303件,仲裁裁决454 件。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立案办结,案件结案率为100%。

7. 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把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协商面商,注重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创新工作机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我局共承办州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大会议案、代表建议、委员提案41件。其中主办代表建议2件,协办大会议案3件、代表建议5件;主办委员提案8件、协办委员提案23件。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我局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人社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肯定成绩的同时,对标州委州人民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还有差距;对标老百姓的期盼和需求,法治宣传教育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法治建设措施、方法不够丰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人社改革、推动人社事业发展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人社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涉及人社业务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离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和老百姓的需求还有差距;极少数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法治观念还有待增强。

(三)“放管服”改革推进与企业和办事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动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识和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四)行政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执法设备装备、更新等方面还有待于加强。

三、下步工作努力方向

(一)持续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着力。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和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如期推进,确保中央、省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持续在拓宽法治宣传教育渠道上着力。要结合部门职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提升法治观念和构建普法格局。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形式新颖,引入眼球。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州委州政府“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拓宽普法渠道,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营造平安、和谐法治环境,为建设“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三)持续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着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更严格、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

(四)持续在提供高效、便捷、优质服务上着力。正确认识人社部门是“政治机关、民生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定位,站稳政治立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梳理完善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真正实现“一门”“一次”“一网”。持续开展“好差评”活动,开辟“老年人”“军人”等群体“绿色通道”,落实人社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以过硬的作风和优质的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办事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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