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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2)第3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奇衡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杨奇衡,男,云南方信劳务有限公司员工(派遣到楚雄监狱)。2021年12月30日凌晨04:00分左右,在楚雄监狱执勤时,不慎摔倒,导致右胫腓骨骨折。经研究,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 25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