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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1-1112002 公文目录: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 第25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芳等1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李芳,女,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2021年10月14日上午10:00分左右,下课后转换教室时,在走道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右胸肋骨骨折、 双肺挫伤、 双侧胸腔积液。经研究,拟认定该同志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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