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 第24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罗洪祥等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罗洪祥,男,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1年8月24日,根据单位安排,硫酸分厂组织党员开展义务劳动,组织罗洪祥等12名员工到苍岭渣场(滇中公司危废填埋场)清淤泥除杂草工作,因持续下雨,无法进行露天劳动,到10:00左右,雨停了才开始工作。工作到11:30分左右,硫酸分厂副厂长李劲林通知大家休息15分钟再继续劳动,于是罗洪祥、苏永祥、王先浪就到渣场休息室休息,11:47分左右,坐在罗洪祥旁边的杨德金看见罗洪祥突然瘫软在椅子上,杨德金、苏永祥、王先浪看见后就立即呼叫他,但无回应,苏永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按程序向上级汇报,随后张宝辉、李劲林立刻赶到休息室与在场人员对罗洪祥进行心脏复苏等急救。约12:35分救护车赶到现场,医生对罗洪祥进行检查后,宣布罗洪祥死亡,死亡原因为猝死,死亡时间为12:36分。经研究,拟认定该同志为视同工伤。
2、张正虎,男,楚雄州活塞销有限公司职工。2021年10月8日下午14:30分左右,在工作期间加工活塞销时不慎被钻床铁削划伤左手掌,导致左手掌尺神经开放性断裂、左手掌尺动脉开放性断裂、左手掌开放性损伤。经研究,拟认定该同志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