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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 第06 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张春兰 等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 张春兰,女,楚雄州中医医院北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员工。20201年5月6日9:00左右,在门诊一楼大厅进行卫生保洁时,不慎跌倒导致左外踝受伤。
2、王建荣,男,云南岭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员工。2021年5月4日14:35分左右,在烫金车间工作过程中左脚不慎撞到托纸架上受伤。
3、徐小刚,男,云南岭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员工。2021年5月28日13:48分左右,在烫金车间工作过程中因纸板滑落砸伤右足受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 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