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场招聘公告
根据《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楚人社发〔2013〕16号)精神,按照2021年3月24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禄丰县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人才的公告》要求,禄丰市人民医院卫生紧缺人才通过第一场招聘,已确定聘用12名,还空缺岗位5名,决定举行第二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禄丰市人民医院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人才5人,其中:临床医学专业4人、医学影像学专业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91年9月22日(含9月22日)以后出生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5.本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培学员(2021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2日8:00至9月24日16:00止。
2.报名地点:禄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持《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本人简历、自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交报名点)、近期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莫蓉秋、周晓萍0878—6043590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对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考核(面试)
1.考试考核(面试)方式:考试考核(面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招聘单位组成1个考评组,考评组由7名评委组成,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内容临时抽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考生面试结束后,由7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下5名评委的平均分即是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线7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考试考核(面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9:00—17:30)。
3.考试考核(面试)地点:禄丰市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4楼大会议室。
4.考试考核(面试)内容
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需要,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四)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成绩合格相关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禄丰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填写《楚雄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审核考生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因体检、资格复审、考察或考生自身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1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及聘用手续办理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统一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相关程序报州、市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3年规培期),合同期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辞职和调动,因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用人单位违约金。
五、纪律要求
(一)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全市卫生健康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工作的领导,邀请市委保密局和市人社局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考试考核(面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考核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参加报名和考试考核,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报名、考试考核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报名和考试考核,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和考试考核地点。报名、考试考核结束后按要求有序离场。
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凡参加报名人员即视为已经知晓公告所有内容。应聘人员须留下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影响招聘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通过公告、电话或当面告知等方式通知的事项,报考人员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禄丰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联系电话:0878-3389685(楚雄州人社局)
0878-4127878(禄丰市人社局)
0878-4122696(禄丰市卫健局)
附件:1.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场招聘岗位信息表
2.禄丰市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卫生紧缺人才第二场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禄丰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