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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1-0209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2021年02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9日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结合部门职能,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明显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推动人社事业上了新台阶。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组织保障方面

1.完善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紧抓实,并贯穿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和各项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分管法制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政策法规科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事务,每半年、年末都按照规定向党组报告法治政府的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全局的工作思路,把依法行政、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形成了党组书记、局长主动亲自抓,分管领导常态具体抓,各科室单位配合落实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健全完善定期集体研究工作制。党组书记、局长主持

党组会、局务会、班子碰头会以及不定期的专题会,研究法治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汇报,把法治建设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时,明确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列席相关会议,听取其意见和建议,将人社重大问题和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到实处。

(二)立法工作方面

1.继续完善落实法律顾问制。从2014年起,我局在州级部门中率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佳信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参与重大事项和集体讨论决策,宣传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建议等,强化人社政策风险防控。2020年,进一步完善律师聘用合同,增聘云南兴彝律师事务所两名专职律师为法律顾问,授权委托处理本机关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其参谋顾问作用。

2.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完善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对即将出台的法律法规文件修改并提出意见建议。2020年,先后对《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选拔楚雄州第十

一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和认定第六批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决定》《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情况汇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审定。按有关部门要求,对《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草案)》《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草案)》《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草案)》等进行了认真学习、研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3.清理规范性文件。2020年3月、9月,经2次清理,我局代州政府起草并印发的《楚雄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楚政通〔2004〕89号)因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工作还未完全结束,暂定继续使用外,我局未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普法和依法治理方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州委依法治州办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计划、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人社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一是围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一部手机就业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结合人社工作实际,加大扫黑除恶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以及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和成果宣传,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法治人社”建设各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依托活动扩展宣传。开展“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不断加大人社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用贴近生活,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社政策法规在基层群众中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增强人民群众对民生改善的获得感。

三是聚焦重点工作重点宣传。将政策宣传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我局认真应对,精心组织,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传省州党委和政府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宣传州委州政府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部门实际,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六稳”宣传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六保”各项政策的落实落地。2020年,共收集、整理和发布疫情期间中央、省、州出台的关于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政策公告6期;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1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63%。累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3.09万人,比2019年底增加5.06万人。共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9216万元,惠及1680户企业6.54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10353人次3719.86万元,有效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通过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全年为参保企业和个人减轻缴费负担近5亿元,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稳定了就业岗位。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强化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到今年底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国务院于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好该条例,全力做好我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我局及时制定了宣传贯彻方案,在全州深入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专项行动。全州共计召开座谈会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100余份,在各类建筑工地悬挂宣传条幅1100余条,在广播电台制作宣传节目5场次,接受咨询2800余次,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广泛深入宣传,提高了《条例》知晓率,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到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为《条例》的施行营造了良好氛围。

五是注重时间节点扩面宣传。按照普法协调小组安排,由分管法治副局长带队,组织相关科室(中心)到桃源湖体育广场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和开展“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同时,按照“不要求考试、不限制学分、只要求参与”原则,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参加“法宣在线”学法活动。结合“全国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我局不断丰富宣传载体,扩大宣传阵地,在机关办公楼三楼,建设了“法治宣传走廊”,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七五”普法先后接受了州级和省级实地考核验收组的考评验收,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四)依法治州重点工作方面

1.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参与执法。对行政执法证到期或失效或无证的工作人员报名参加州司法局组织的取证换证培训考试,保障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切实加强人社行政执法和执法人员的管理。2020年,组织执法证到期的9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换证培训、考试,4名行政执法人员因疫情原因直接换发了执法证书。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认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证目录的通知》,对照职业分类大典对现有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第一批于9月30日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自2020年9月1日起停止受理第一批退出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的鉴定计划。第二批于12月31日前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自2020年12月1日起停止受理第二批退出的其他职业资格的鉴定计划。目前,州级人社部门职业技能资格鉴定仅保留准入类1项,其余的44项评价类职业资格鉴定业务全面取消,全面完成了国家职业资格数量再压减的要求。二是认真开展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精简要求的有关工作,经清理,目前州级人社部门仅保留“死亡证明”和“供养亲属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证明”2项事项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整改国家对省、省对州依法治国实地督察发现问题。一是成立了“两法衔接”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平台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细化案件移送程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二是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面覆盖。三是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违法违纪人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晋职晋级、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方面进行限制。四是及时对中央对省、省对州依法治国实地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按要求完成依法治州办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4.加强行政执法,及时查处举报投诉违法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对不合法的用工主体、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企业严肃处理,以保障各项法律落到实处。2020年,对违规企业实行行政处罚两件。会同州公安、住建等部门,积极稳妥解决所属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力度,有效的防范和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020年,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全州共巡查在建工程项目3485个次、企业1.15万户次,追回欠薪(含部分工程款)7285万元,涉及农民工1.81万人。

5.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指导督促,落实机关负责人、执法人员出庭应诉,通过参与庭审,有效提升行政机关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以及依法行政意识。2020年,累计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4件,其中一审开庭败诉3件,二审待开庭2件;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

6.及时回复人民群众诉求,公正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积极稳妥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不断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实行网上信访,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12333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造12333“互联网+人社”的品牌。2020年,全州人社系统共处理来信1151件,涉及1434人次,接待来访316批次,涉及460人次。共办理网上信访件121件,其中收到国家级、省委省政府、省人社厅转办信访件32件,州委州人民政府、州信访局等有关部门转办信访件25件,本人直接来信42件(转各县市办理22件);个人来访6件,7人次。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答复12条、州政府网站在线答复453条,“12345”平台29件;回复率均达100%。强化仲裁机构效能建设,依法及时公平公正作出裁决,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全州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706件,涉及劳动者706人。其中:仲裁调解585件,仲裁裁决121件。所有案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立案办结,案件结案率为100%。

7.认真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我们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办事的一个重要抓手,当成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一条重要途径,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今年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州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提出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由我局办理共4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37件;主办的17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14件),协办的25件(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3件)。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通过持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法治人社建设取得新成效,干部职工的法纪观念、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不断增强,有力地促进了人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治人社”建设的成效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与老百姓的期盼和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政府建设措施、方法不够丰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人社改革、推动人社事业发展能力还有待于提高。

二是人社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特别是涉及人社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离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和老百姓的需求还有差距;极少数干部职工法纪意识、法制观念还有待增强。

三是“放管服”改革推进与企业和办事群众期盼有差距;服务事项、监管事项梳理有待完善;主动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的意识和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四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强,工作人员与任务不匹配,执法设备相对落实、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三、2021年工作努力方向

(一)要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人社”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要任务来抓紧抓实。加强理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和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如期推进,确保中央、省州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要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上下功夫。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目标,认真梳理完善服务事项,精简证明材料,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更多审批事项“不见面就办”、“一次就办完”。全面落实“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让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积极主动服务企业和办事群众。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好差评”活动、“红黑榜”评价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要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更严格、更规范、更公正、更文明。

(四)要在拓宽依法行政宣传渠道,全力打造法治人社上下功夫。要结合部门职能,突出法治宣传重点,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持续提升法治观念和构建普法格局。重点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州委州政府“四万三进”和人社政策法规“五进”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渠道,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环境,营造“公平正义”营商环境,营造平安、和谐法治环境,为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提供法治保障。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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