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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基本信息调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破除养老保险“双轨制”,同时建立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业年金制度”。
按照省社保局安排,为切实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建设,我州于2014年10月对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服务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
据调查统计, 我州截至2014年8月底止,共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11个,其中独立办公的有2个,与其他部门合并办公9个。全州共有机关事业单位人数66482人,其中:党政机关18884人,群团组织655人,参公事业单位2073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9039人,差额额拨款事业单位5061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770人。
通过调查,在全面掌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对象的同时,为今后我州顺利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奠定基础。 (州人社局 段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