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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835 公文目录:养老保险 发文日期:2016年01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0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加强初核,提高申报质量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人员提前退休核准的初核工作,特别是要对年龄、参加工作时间、特殊工种年限、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信息和个人提前退休申请等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做到个人基本情况清晰、档案资料(含补充资料)完整真实、装订规范有序、汇总上报及时。

二、完善登记制度,夯实基础工作

养老保险工作涉及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要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建立完善特殊工种、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困难国企复退军人和转业干部提前退休的初核、核准意见记录表等相关台账登记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凡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都应有详细登记,并附有某些重要的原始档案材料的复印件,做到政策依据明确、档案材料充分、办理程序合规、基础管理扎实。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各县市须将参保人员退休名册报州局养老保险科。

三、严格程序,认真落实相关制度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困难国企复退军人和转业干部提前退休申报。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州局养老保险科在收到完整的申报花名册后上传至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州局养老保险科按申报的时间顺序安排各县市、州属各参保单位报送档案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二)因病提前退休申报。州局养老保险科在收到工伤保险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公示表上传至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请各县市、州属各参保单位及时将档案及相关资料报州局养老保险科审核。

各县市及州属参保单位报送《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初核、核准意见记录表》时,负责人一栏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时,要认真执行承诺制度,附上对档案资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保证对档案不实造成的后果负责。

四、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化解矛盾

对经核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和计发养老金待遇,确保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对未核准提前退休的参保人员要主动说明情况,耐心解释清楚相关政策,取得理解和支持。对当事人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要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引导,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等工作,不得将矛盾问题推向上级部门。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0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初核、核准意见记录表(特殊工种)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提前退休核准表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证发放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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