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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763 公文目录:劳动关系协调 发文日期:2014年12月2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圆满完成2014年度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

         为全面推进我州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根据省三方四家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楚雄州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实施方案》, 明确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集体合同攻坚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州各类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着力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逐步形成规范有效的劳动关系自主协调机制,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更好地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对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实现2014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77%,2015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2%,2016年末集体合同签订率继续巩固和提高。 
         截止2014年11月底,我州用工登记备案企业4291户,有3475户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109833人,集体合同签订率达 80.98%。
        各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联席机构对推进集体合同攻坚计划工作高度重视,将集体合同制度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分别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并组织基层工会干部、部分企业的工会主席和企业方行政代表进行了集体协商专题培训11场次。在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中,始终坚持把工资分配制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认真研究企业经营状况,尽力找准协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在促进企业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推动企业逐步建立起正常的工资分配共决机制、调整机制和增长机制,确保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把培植典型作为提升工资协商规范化水平的过程,一是建立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督导制度。各县市联合工作组定期不定期深入乡镇和各县市用工人数20人以上的企业进行督促指导,对所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的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确立工作示范点,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在工作中,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方式,经过深入调查了解,确定了48户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积极性高、员工人数相对较多、工作基础好非公有制企业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示范点,进行重点培植和引导,并在工作中广泛推广;三是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成员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和协商,针对企业协商过程中代表面窄、协商交流不充分、征求意见不够广泛等问题,采取企业自查、工会督查、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协调机构专项检查等措施,确保集体协商工作有序进行。
        推进集体合同实施攻坚计划,是人社部为协调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统一部署和重要举措。经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构协同配合,我州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工作推进顺利,发展势头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州将加大对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力度,把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工作与企业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一并同步推进,并积极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办法,解决新问题,把我州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州人社局 韦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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