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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627 公文目录:工伤保险 发文日期:2015年01月26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工伤认定公示〔2015〕第2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杨纪萍等42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纪萍,女,元谋县中医医院急诊科护士长, 2014年12月11日19:00-21:00上小夜班,20时30分左右按照单位安排外出购买剃小儿头发的刀架时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陈娟,女,大姚县金龙明德小学教师,2014年12月24日晚19时40分左右在大姚县体育馆开展大姚县城区第30届职工篮球赛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刘月萍,女,大姚县民政局殡仪馆职工,2014年11月16日下午16时左右在单位修水管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马云,男,大姚县人民法院职工,2014年11月18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大姚县农业银行南城分理处查询被执行人存款时扭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黄国宝,男,大姚县湾碧乡人民政府职工,2014年12月10日下午15时左右在乡政府附楼空地检查油锯时不慎锯伤左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钟育平,男,大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2014年12月9日上午06时40分左右到元谋县人民法院出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席永仁,男,大姚县财政局职工,2014年12月9日上午06时40分左右到元谋县人民法院出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周国生,男,大姚县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7月25日下午16时左右在工地上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刘家德,云南楚雄仁恒化肥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8下午14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罗俊,男,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8日下午16时06分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周丽芬,女,楚雄彝人古镇大酒店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17日晚19时30分左右在厨房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肖建萍,女,云南岭东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17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高林洁,女,云南云开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5年1月12日下午14时34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解本刚,男,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职工,2014年12月27日下午15时左右在单位组织的篮球运动会比赛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李士才,男,楚雄州国土资源局职工,2014年12月27日下午16时左右在单位组织的篮球运动会比赛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彭学会,女,永仁县宜就小学教师,2014年12月9日晚19时40分晚自习结束后步行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胡海玉,女,永仁宾馆职工,2014年12月17日下午18时50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8、李雪琼,女,永仁县中医院门诊部注射室护士,2014年12月6日晚20时40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被患者家属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9、肖朝旺,男,永仁县中医院门诊部主任,2014年12月6日20时45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被患者家属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0、李建华,男,永仁县万马林场职工,2015年1月6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林场采伐区监管采伐施工过程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1、刘自友,男,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制职工,被派遣到禄丰县电信公司碧城中心支局工作,2015年1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2、邓少军,男,一平浪煤矿职工,2014年12月25日晚19时20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3、唐桂花,女,红塔集团楚雄烟厂职工,2015年1月9日上午07时45分左右到单位上班后在职工食堂就餐过程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4、李晓琴,女,牟定县金马商混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9月20日上去07时30分乘车到单位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5、李海,男,牟定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9日上午11时20分左右在参与城区查处违章停车工作期间被狗咬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6、王晓玲,女,云南楚雄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牟定商场职工,2014年12月3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被顾客打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7、周建美,女,南华县松香厂职工,2014年12月17日下午15时30分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8、张武昌,男,南华茂森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12月12日上午10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9、孙泽菘,男,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4月13日上午09时30分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0、高钰华,男,南华县龙川中心学校岔河小学教师,2014年12月5日下午16时40分左右在学校大门口护送学生过南永公路时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1、白晓瑜,女,楚雄州财政局职工,2015年1月4日上午09时15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摔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2、周代发,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3、柳兴安,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12月31日凌晨03时50分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4、王义发,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12月31日晚上20时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5、许正姜,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4年4月20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6、李映阳,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5年1月3日上午08时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7、黎景明,男,大姚县现代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15年1月12日中午13时10分左右在井下工作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8、张文男,禄丰锦泰工贸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9、李义明,男,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12月29日上午10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0、李小龙,男,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5日晚20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1、张建明,男,禄丰县永兴纸业有限公司职工,2015年1月14日下午18时左右在车间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2、王国鸿,男,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2月28日上午10时15分左右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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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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