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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287 公文目录:工伤保险 发文日期:2019年09月0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19)第6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 陈文辉 ,周连忠 2 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陈文辉,男,云南建投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汽车吊驾驶员。2019年6月26日晚上陈文辉受单位安排与同事加班对汽车吊进行检查维修。21:15分左右,陈文辉突发疾病,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拟认定为视同工伤。 

2、周连忠,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副班长。2019年8月1日到三街镇抢修故障结束后,16:30左右在准备检查避雷器地引下线时触电死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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