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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165 公文目录:失业保险 发文日期:2017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稳岗补贴防失业、稳就业

近年来,稳岗补贴政策从无到有,让企业、职工实实在在受益,已经成为防失业、稳就业的一枚定海神针。

 2015、2016年,全国累计向近55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364亿元,惠及职工6561万人。

 2017年上半年,全国已向近10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60亿元,惠及职工1365万人。

创新政策稳岗补贴顺势而为

党中央、国务院对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稳就业的作用有着明确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落实和完善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用好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增加稳就业资金规模。

2014年11月,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并符合其他一定条件,可享受不超过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的稳岗补贴。

从此,稳岗补贴政策作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失业保险防失业、稳就业要求的重要举措,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2015年初,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上述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随着两个文件的下发,各地也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出台配套文件,细化申请流程,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广泛宣传,主动服务,积极推动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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