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认真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为将我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落实好,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台了具体操作程序、补贴标准,并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楚人社发〔2011〕63号),对我州落实此项政策,开展业务做了具体的规定。并从7月1日起,在全州范围内实施为失业人员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
为及时快捷落实此项惠民政策,我州各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与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协调、联系,积极为失业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补贴申报、资料审核、费用补贴、台账管理等具体业务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推进,有序开展。 截至9月底,全州共发放失业保险金4966人,926.39万元,其中医疗保险缴费补助3106人67.17万元,既让失业人员享受到了实惠,又较好的促进了失业人员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