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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突破亿元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确保农民工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我州于2010年6月至9月先后制定出台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楚雄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公告实施。同年9月底全州9县1市及州级11家机构全部建立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为了切实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2011年5月《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实施后,我州又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
二季度末,全州建设领域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4971.4万元,已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768万元,有效维护了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张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