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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开展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就业援助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楚雄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的意见》(楚字〔2012〕28号)精神。 2012年8月21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原州氮肥厂、原州磷肥厂对原约150名员工进行了政策宣讲,掀开了我州落实原州国有改制业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的序幕。
在政策宣传讲会上,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退休相关政策及如何办理退休、养老保险政策、医疗保险政策、公益性岗位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宣讲和解释;对职工较为关心的公益性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发放了相关表格和材料。
通过采取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方式,为我州原国有改制企业未就业人员提供积极有效和热情周到的就业援助服务,努力促进稳定就业(柯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