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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876 公文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11-09-05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我州降低城镇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住院先行支付比例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从9月1日起,我州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乙类药品住院先行支付比例由原来的10%降低为3%,据初步估算,此举可使我州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广大医保患者将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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