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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面向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及劳动者
办理条件
1.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2.争议双方符合《劳动法》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主体资格;
3.符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
所需材料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填写和提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人数提交申请书副本,且应一并提交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单位成立证照有效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仲裁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复印件时,应当提供原件核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2、申请仲裁应提交的相关材料;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楚雄州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仲裁科)
服务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第三公务中心2幢3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8-336927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
公交路线:5路,7路,13路,1+路
地铁路线: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受理机构
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咨询方式
0878-3369275
投诉方式
0878-3369169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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