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楚雄州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报材料 户口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居民本人到乡镇(街道)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复核审批后打印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并按规定时限将《参保登记表》、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3、县级城乡居民经办机构进行最终审核后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并将新增登记人员信息提供给金融机构制作社会保障卡用于缴纳保险费。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楚雄市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113278
双柏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7712557
牟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5216730
南华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7212136
姚安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5724597
大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222121
永仁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6721167
元谋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216963
武定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8716757
禄丰县城乡居民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4121979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依据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源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2、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云政发〔2014〕20号) 3、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楚政通〔2014〕39号)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3369408 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3369170 备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