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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认定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29日作者:浏览量:

办理对象

从事阶段性、灵活性工作的人员

办理条件

1.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 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灵活就业证明;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本人到社区(乡镇)申请;

2.当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并认定。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户籍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依据

1.原劳动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咨询方式

楚雄州3369175 楚雄市6124886 双柏县7712457 牟定县5216487 南华县7222981

姚安县5711521 大姚县6222001 永仁县6712374 元谋县8216599 武定县8836575

禄丰县4124996

投诉方式

楚雄州就业中心0878-3369175

备注

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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