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从事阶段性、灵活性工作的人员
办理条件
1. 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居民;
2. 持《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3.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灵活就业证明;
3. 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本人到社区(乡镇)申请;
2.当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批并认定。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户籍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主管部门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办理依据
1.原劳动保障部28号令《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咨询方式
楚雄州3369175 楚雄市6124886 双柏县7712457 牟定县5216487 南华县7222981
姚安县5711521 大姚县6222001 永仁县6712374 元谋县8216599 武定县8836575
禄丰县4124996
投诉方式
楚雄州就业中心0878-3369175
备注
无
楚雄州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