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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9日作者:浏览量:

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各分包单位及建筑工人:

楚雄州民政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于2023年6月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江西银诚建设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8日)。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若在公示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将在公示期满后全额返还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0878—3369198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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