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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1日作者:浏览量:

 

现将2020522日发布的《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大幅增加名额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有关招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原公告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中“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聘用的纳入编制内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专项招聘。

二、应聘人员须无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协议等)纠纷,否则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三、专业要求

(一)专业要求为医学检验学的,包括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二)专业要求为公共卫生的,包括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三)专业要求为卫生检验技术的,包括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专业。

(四)专业要求为康复医学的,包括康复治疗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

专业要求放射医学的,包括医学影像学专业。

涉及变更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补充公告)》,其余岗位招聘条件按原公告执行。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要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云南健康码申报,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按要求佩戴口罩。

五、其他事项仍按原公告执行。

附件:楚雄州应对新冠肺炎影响面向全国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计划表(补充公告)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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