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好工伤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和忧心事,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18号)文件精神,对全县符合规定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一是强学习,提高业务经办水平。永仁县社会保险中心严格按照省厅统一规定落实调待政策,迅速组织工伤业务经办人员集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明确职责、细化责任,确保经办人员精准掌握政策,及时解答工伤职工的疑问。
二是全覆盖,调整范围不重不漏。对调待范围内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比对,此次调待工作共惠及全县工伤保险定期享受待遇人员26人,调整内容主要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三是精核算,调整标准不折不扣。对调待办法和标准进行认真学习、研判,确保执行到位,不出现偏差。此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7人次,补发1-11月伤残津贴0.68万元,调整后月平均伤残津贴标准达到3293.53元,较去年增长3.20%;生活护理费8人次,补发1-11月生活护理费0.94万元,调整后月平均护理费标准达到2776.16元,较去年增长3.98%;供养亲属抚恤金17人次,补发1-11月供养亲属抚恤金0.71万元,调整后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达到1960.00元,较去年增长2.98%。
在调待工作中,坚持“强学习、全覆盖、精核算”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落实到位。截至12月12日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各项调整补发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共计发放12月份工伤保险待遇9.27万元,其中补发1-11月各项调整待遇2.33万元。(永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兴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