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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工作方式 服务温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08日作者:倪慧梅浏览量:

——楚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工作显成效

近年来,楚雄市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调解仲裁职能,牢固树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双维护、两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实到争议调处工作中,立足于裁审工作实际,实行争议诉前调解和多元化调解,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以“便民、高效、快捷”为着力点,通过非诉方式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做到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和效能。

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坚持以调为主的方针,在接到劳动者仲裁诉求时,不论劳动者是否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会按简单程序办理立案审批手续,而是在第一时间启动案前调解,将原来直接受理案件材料再进行案件分析处理的程序,改变为先听取劳动者的诉求,帮助其分析矛盾纠纷产生的原因、性质,主动和用人单位联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划清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责任,寻找双方达成调解的结合点,拟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调解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既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努力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效果。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给双方当事人几天冷静协商的时间,妥善解决矛盾纠纷。采用这种调解先行的办法,对于一些争议不大、诉求简单的案件,在仲裁院正式受案前就可以处理完毕。立案前实行调解机制,为当事人节省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费用,有效避免了劳资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反复,并从源头上减少了案件进入实体诉讼程序的数量,减轻了当事双方的诉累,更大程度地实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的目标。

通过大量调解方式方法的介入,极大提升了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提高了市仲裁院的案件受理量和结案率。同时,楚雄市通过实施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举措,把实现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步推进。在工作中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风险告知制、一次性送达制”等便民措施,倡导“全方位履职、多渠道服务”工作模式,通过对一桩桩争议的处理、一件件矛盾的化解,仲裁院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为民情怀,有效维护了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誉。(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倪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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