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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县人社局继续保留州级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2日作者:朱光龙浏览量:

经州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复查,禄丰县人社局继续保留“州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禄丰县人社局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保持州级文明单位和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了“四个突出”、“四个结合”相融合。

一是高位推动抓创建,组织领导与职工参与相结合。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同时,将创建文明单位任务分解到领导、到股室、到岗、到人,压实压紧创建责任,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精神,与省州人社政策法规“五进”、县“四万三进”活动深入融合,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生动局面。

二是对标测评抓创建,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创建工作既体现在人社业务工作中,又通过人社业务工作的提升来促进创建工作的开展。坚持以问题、目标、实践为导向,准确理解“十个好”、全面把握56个重点任务,仔细对照,逐条研究,找准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见实效,补齐工作短板努力形成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的良好势头。

三是党建引领抓创建,创建工作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围绕新形势下人社工作的新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坚持用党建促创建,推动党的建设与文明创建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着力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努力建设“忠诚、担当、敬业、奉献、文明、和谐”的人社队伍,做到创建工作“一盘棋”,落实工作“一条心”,每名党员“一面旗”,树立人社干部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良好形象。

四是健全体制抓创建,创建工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考勤、督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勤政廉政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和谐人事”、“服务人事”、“阳光人事”,确保工作不务虚、不落空、不走过场,切实增强人社部门的服务水平。

禄丰县人社局将继续加倍努力,继续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而努力!(禄丰县人社局  朱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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