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元谋江边中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在江边乡中村村委会召开了由州、县、乡工作队员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
会议紧紧围绕5月份遍访结果,就如何对贫困户开展产业帮扶进行了详细分析,决定下周开始分别由乡政府、村委会、工作队员参与,组织三个工作组到4个村再次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一是进一步摸清贫困户目前产业发展情况,分析下步产业扶持方向,建立一户一策产业扶持方案,进行对口帮扶。二是进一步摸清每个村的村民养殖情况,计划在今后的工作中探索以村委会为主办理养殖合作社,村委会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对有积极性、有养殖意愿、有发展潜力、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养殖户进行重点扶持,发动一批致富带头人。
会议强调,要根据(楚人社办〔2017〕53号)文件要求和元谋县委关于驻村工作队员纪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村委会伙食管理、利用好有限资源、减少浪费、拟在村委会建立伙食费缴纳制度,经过与会人员对各类就餐人员分别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讨论,会议明确了伙食费收取范围和收取标准,要求凡是在村委会就餐人员需缴纳伙食费,并初步确定就餐标准分为4档:州县工作队员为第一档;乡工作队员为第二档;村委会三职干部为第三档;其他人员为第四档。伙食费分别由一名工作队员和一名村委会三职干部按实际就餐次数采取造册登记,实时公示的方式进行管理,每星期收取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公示。同时还明确了每周驻村蔬菜购买的人员和方式。
经会议研究决定,在村委会附近向村民租借一块地,租期暂定一年,以合约的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地分成3个部分,以传统方式种殖一部分包谷,以地膜覆盖的方式实验性种殖一部分包谷,同时种殖一部分蔬菜。这样既可以锻炼工作队员的生产生活能力,又可以对部分新种殖技术进行探索,还可以解决驻村工作队部分蔬菜购买不便的问题。
(元谋江边中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