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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2-0719004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2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19日

楚雄州出台25条措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篇

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局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有效解决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从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优化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4方面出台25条具体落实措施,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指导和督促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篇。一是强化企业用工责任。通过政策宣传、工作座谈、业务培训等形式指导、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劳动用工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用工,严禁借外包、合作、多层转包等形式规避用工责任和义务。完善用工制度和管理办法,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主动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水平。二是规范直接用工形式。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的,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三是规范合作用工形式。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用工方式组织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企业并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派遣岗位和人数、派遣期限、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事项,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对采取外包等其他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平台企业和外包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是加强企业用工监管。对依法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纳入用工监测范围,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管理。积极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引导鼓励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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