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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公示(2021)第27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李正东等1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李正东,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员工。2021年10月26日上午9:05分左右因工作安排,到楚雄市紫溪镇大石铺检查线路时,不慎被蜂蛰伤,导致头部、右手腕受伤。经研究,拟认定该同志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3369166、0878—3369196。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