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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19-1225217 公文目录:失业保险 发文日期:2017年02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失业保险基金构成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通过资金来源和待遇项目安排,为因失业而暂时中断工资收入的公民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促进其重新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由什么构成?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哪些支出?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相关政策还有这些:

《关于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32号)

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执行到修订的《失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之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的支出项目包括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7个项目。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补贴政策主要适用于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 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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