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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及审批工作已全面结束
为满足广大参保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的需要, 2011年, 大姚县医保中心根据《大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楚雄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珠慢性病病种及报销标准的通知》(大人劳发[2009]49号)、《大姚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大姚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申报及报销办理程序规程的通知》(大医通[2010]1号),针对参保患者提出的申请,医保中心经过全面审核把关患者所申报的资料,截止2011年8月1日,全县有157人首次申报享受2011年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经审核后有139人符合准入标准,其中:上半年(申报时间:1月1日至3月30日)审批通过123人;下半年(申报时间:7月1日至8月1日)审批通过16人,共涉及病种24种。现已将以上符合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条件的参保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严格办事程序,规范了报销手续,也方便了广大参保患者的特殊、慢性疾病的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