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失业金申请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3-07 |
联系人姓名 | 李** |
手机 | 184****4259 |
联系方式 | 18487104259 |
固定电话 | 184******59 |
留言人Email | 869081527@qq.com |
留言人单位 |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您好,我于2023年6月在单位停缴五险,后续是自己交养老保险,距离失业保险停缴已一年多,还可以申请失业金领取吗?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人社局网站管理 |
回复时间 | 2025-03-10 |
回复内容 |
你好,根据《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