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工伤认定以及赔偿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09-19 |
联系人姓名 | 曹** |
手机 | 183****1847 |
联系方式 | 18387871847 |
留言人单位 |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想了解一下工伤伤残认定大概在9-8级,工伤的鉴定标准以及赔偿标准,还有赔偿流程。 |
回复人名称 | 楚雄州人社局网站管理 |
回复时间 | 2024-09-19 |
回复内容 |
你好,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工伤保险)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受伤时当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受伤时当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由于每个人的平均缴费工资不同,所以算出来的赔偿金额也不同。 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计算方式同上。 赔偿流程为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职工本人或家属填写《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盖章)后,将《云南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劳动能力鉴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提交到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将于一个月内办理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