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rsj-/2021-0128024 公文目录:工资收入分配 发文日期:2018年11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云南省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为引导和促进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近日,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全省发布了云南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

今年,我省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1%;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2%。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在岗职工的工资分配。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工资总量、调节工资分配关系、规划工资增长水平、指导企业工资分配所采用的一种制度。其目的在于引导各类企业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工资,为企业集体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依据;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决策与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保持协调统一,以达到政府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实现充分就业以及提高职工生活水平的目的。

工资指导线是指导性信息,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参考,结合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参考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与上线之间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的,可以参考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并且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依据《云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指导各类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积极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楚雄州人社局 王建华)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系统运行维护: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电话:0878-3399821

网站信息发布: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科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8-3369165

滇公安备53230102000449号   ICP备案号:滇ICP备08101678号-3  网站标识码:53230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