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人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省人社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楚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组织实施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州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核定工作。
13、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
与州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与州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州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及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州医疗保障局推进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信息化建设由州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突出就业优先,高质量充分就业保障有力。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全面落实省新出台的稳就业20条措施和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积极搭建促进市场就业的服务平台,着力构建“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为重点群体提供方便、快捷、直接、有效的就业服务。按照“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强培训、破难题、励返乡、创品牌”的思路,坚持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两手抓,持续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助增收质效。持续抓好稳岗拓岗和创业带动就业政策落实。1-9月全州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缴费负担8043家参保单位9294万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0.7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7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6%,控制在了目标任务以内的较低水平。开展网络创业、网络直播等创业培训4640人次,发放“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407人,发放贷款金额达2.46亿元。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3.06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达101.10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4.02万人。
2、突出扩面增效,社保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保领域改革持续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全面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持续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有效落实,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实施,农民工、被征地农民、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短板不断补齐。社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改革、“社邮”合作全面推进,“15分钟社保服务圈”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截至9月末,全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89.66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参保20.27万人,当年新增企业职工参保2.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31.0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6.60万人,社会保险执行率为101.45%。
3、突出引育用管并重,人事人才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州战略和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深入实施“兴楚英才”培养计划、“技能楚雄”行动、“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全州新选拔认定“兴楚英才”101名,(兴楚科技领军人才8名、兴楚产业技术领军人才9名、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7名、兴楚名匠8名、兴楚名师10名、兴楚名医10名、兴楚文化名家10名、兴楚企业家9名、第十三批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0名)。累计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3.31万人,新增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91人,全州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39.59%,楚雄技师学院高级技师张彦青同志成为全省荣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7名技能人才之一。今年5月,云南省唯一一所比亚迪校企合作标杆产业学院,在楚雄技师学院挂牌成立,产业学院有望成为全省先进制造和新能源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新平台。“千名硕博进楚雄”专项行动累计招引硕博人才231人(其中:博士4人)。
4、突出源头治理,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持续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抓实“安薪行动”。采取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落实落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措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更有保障。以重预防、抓化解、盯成效为核心,不断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机制,依法及时稳步推进调解仲裁。截至9月末,全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95.67%,仲裁结案率达100%。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突发事件处置等监察执法工作,全州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8户,协调处理案件536件,为1554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86.38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8%。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欠薪线索办理,着力化解欠薪隐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全州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9.10%,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5、突出改革创新,人社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至9月末,实现“全程网办”事项142个,全程网办率达90.13%;精简证明材料291份,“好差评”,好评率达100%,主动评价率达87.7%。调整增加49项人社业务经办事项进驻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进驻率达100%,实现人社领域服务群众工作便民最大化。围绕实现“一人一张社保卡”目标,加大社保卡清理、发放、激活、使用工作力度,截至当前,全州社保卡持卡人数达267.98万人,电子社保卡签发140.57万张,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为58.79%。
6、突出政治引领,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党委关于主题教育的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按照楚雄州总体实施方案和基层党组织工作方案,以州委常委班子为标杆,及时认真制定党组和党组班子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不划阶段、不分环节的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坚决完成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按照上级要求和时间节点,截至目前,已召开了主题教育工作会议,开展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举办了读书班第一次集中学习。梳理为民办事计划20项,优化确定了8个方面调研内容,查找并推动整改问题14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州委编办批复,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楚雄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楚雄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科)、人事考试管理科、宣传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具体为:
楚雄州社会保险中心(副处级)(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人力资源服务和考试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是: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6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5人(离休0人,退休10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83625042.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455840.56元,占总收入的98.8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69201.50元,占总收入的1.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6610459.86元,增长13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886806.10元,增长143.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76346.24元,下降11.30%。2023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这些支出往年没有,导致支出增长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001848.92元。其中:基本支出27324631.25元,占总支出的14.85%;项目支出156677217.67元,占总支出的85.1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7228300.92元,增长139.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31924.79元,增长9.33%;项目支出增加104896376.13元,增长202.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这些支出往年没有,导致支出增长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24631.2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21241.11元,占基本支出的91.20%,人员经费人均230752.2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3390.14元,占基本支出的8.80%,公用经费人均22253.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6677217.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4896376.13元,增长202.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这些支出往年没有,导致支出增长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958834.86元,主要用于全州人事考试专项经费2419440.36元;青年人才招引项目经费249200.00元;2023年干部人才工作经费593000.00元;第三批彝乡人才培养经费320000.00元;企业薪酬调查费32236.00元;内部控制示范创建补助经费3000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专项经费314958.5元。
(2)劳动保障监察项目支出11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治欠薪工作经费110000.00元。
(3)就业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农民工代表州级财政补助经费10000.00元。
(4)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目支出4554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劳务费38400.00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专项经费417000.00元。
(5)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667560.44元,主要用于金保信息化建设补助资金607560.44元;云南省工资福利信息系统运维费60000.00元。
(6)引进人才费用450000.00元,主要用于“千名硕博进楚雄”高校引才推荐洽谈会活动经费450000.00元。
(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4332.00元,主要用于追加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经费80332.00元;追加就业招聘服务月工作经费14000.00元。
(8)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支出3000.00元,主要用州属老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3000.00。
(9)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支出11896058.21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本级支出)经费8096058.21元;社保托管人员专项经费3800000.00元。
(10)企业关闭破产人员补助2034537.63元,主要用于企业关财破产人员补助经费2034537.63元。
(11)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28243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8243000.00元。
(12)职业培训补贴项目支出417314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99362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795200.00元。
(13)社会保险补贴项目支出19302982.83元,主要用于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社会保险补贴)1461455.48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4057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560224.52元;原州属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就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5474302.83元。
(14)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支出23814765.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54958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518965.00元;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益性岗位补贴)7800000.00元。
(15)就业见习补贴1090500元,主要用于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州本级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4705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0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320000.00元。
(16)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7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职业能力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670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200000.00元。
(17)促进创业补贴107505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就业补助促进创业补贴资金487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5700000.00元;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省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180500.00元。
(18)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36856.70元,主要用于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及创业载体创业孵化平台经费37560.00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补助资金317486.70元;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州本级专项资金74600.00元;2023年省级第二批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补助资金107210.00元。
(1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150,0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150,000元。
(2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支出425769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4700.00元;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中央奖补资金4141790.00元,清算2022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101200.00。
(21)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198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底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19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455840.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86806.10元,增长143.34%,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中央资金补助100000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50000000.00元,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这些支出往年没有,导致支出增长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910612.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金和公用经费,以及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28125.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大病补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4527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支援项目沪滇劳务协作工作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96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以及职工的购房补贴。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00.00元,决算为1800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0元,决算为105009.4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8.34%,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0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00.00元,决算为105009.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00.00元,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之疫情原因,“三公”经费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80.55元,下降0.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59.05元,下降6.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78.50元,增长9.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加之疫情原因,“三公”经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农民工服务、劳动者权益保障、执法监察、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及基金监督等工作,以及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人社厅及十县市来访调研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3390.14元,比上年增加83620.19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2023年楚雄州实施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全年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107892376.22元,这些支出往年没有,而且没有专门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正常运转,主要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628006.54元,其中,流动资产11378371.28元,固定资产1859085.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90550.08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04193.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85709.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2275.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174627.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57807.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3347.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0331601111
附件下载: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132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