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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02305C-/2024-0805011 公文目录:就业信息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05日

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26日,是经武定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内唯一一家从事政府储备粮、军供粮、赈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等政策性业务和政府委托的其他经营业务以及商品粮购、销、调、存、加工经营业务的国有独资粮食企业,由武定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履行行业业务管理。

目前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粮食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3.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勤勉敬业、敢于担当、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愿意把个人追求融入企业长远发展之中,与企业共进退。

4.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身心健康,抗压能力强,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

5.综合素质好,具有团队协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有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6.个人信用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规章制度和其他另有规定的不适合报名应聘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优秀,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无涉黑涉恶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统一在“楚雄人才发展”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电话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楚雄人才发展”微信小程序(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按以下流程报名:

登录“楚雄人才发展”微信小程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相关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电子证件照、报考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等)→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到指定银行账户→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1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5日8:00至8月12日18:00。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实行人工审核。资格初审不对信息真实性验证,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有意报名的人员根据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及时报考。

2.请报考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仔细核对填写信息,确保提交的信息准确无误。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的条件,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3.请应聘人员特别注意,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楚雄人才发展”微信小程序发送给个人,请及时查收。

(五)报名费用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须于2024年8月13日24:00前完成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考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考务费缴纳到指定银行账户。

银行账号:134090526423

账户名称: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西路支行

2.缴纳费用时必须备注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如因不备注报考人员“姓名+报考岗位”造成无法甄别报考人员是否已缴费,导致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七)招聘计划取消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1:3方能开考,低于1:3的,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因取消招聘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无息)。招聘计划调减公告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所占权重为50%,面试所占权重为50%。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素养、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及国企综合基础知识的情况。

4.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5.笔试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天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团队协作及岗位履职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递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较高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一)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二)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由公司及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

(一)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公司对人员实施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保留劳动合同关系。考核不合格的将视情况给予一定期限考察期或解除劳动合同;考察期满,考核仍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十一、递补

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合格人员,也可视实际情况重新组织招聘。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调减、考试成绩公示等普遍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二)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报考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987828992(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0878-3117323(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2024年8月4日

附件下载:附件:武定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1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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